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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純齋主人】《年齡》甜心寶貝聊包養網三傳通讀進門之莊公元年

《年齡》三傳通讀進門之莊公元年

作者:三純齋主人

來源:“三純齋”微信公眾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六月十一日辛巳

          耶穌2024年7月16日

 

[年齡]元年,春,王正月。

 

三月,夫人孫于齊。

 

夏,單伯逆(送)王姬。

 

秋,筑王姬之館于外。

 

冬,十月乙亥,陳侯林卒。

 

王使榮叔包養ptt來錫桓公命。

 

王姬歸于齊。

 

齊師遷紀郱、鄑、郚。

 

歷史翻開了新的一頁,包養管道時間來到了魯莊公元年,這一年是公元甜心花園前693年。

 

春季,《年齡》有兩條記錄。第一條記錄是“元年,春,王正月。”這條記錄跟《年齡》魯隱公元年第一條記錄一模一樣。與魯桓公元年的記錄比擬,少了“公即位”三字。

 

在魯隱公元年解釋過,為何當時《年齡》沒有“公即位”三個字,同樣,在魯桓公元年也解釋過,為何當時有“公即位”三個字。依照后世的解讀,某種水平而言,這兩人的這兩條記錄剛好相反了,“公即位”三個字魯隱公當有而未有、魯桓公不當有而有。對比魯莊公,屬于正統的合適法理的即位,正常情況下,這里完全的記錄應該是“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才對。可是,為何這里沒有“公即位”三個字?三傳的說法各不雷同。《公羊傳》解釋說:

 

公何故不言即位?《年齡》君弒,子不言即位。君弒則子何故不言即位包養甜心?隱之也。孰隱?隱子也。

 

“《年齡》君弒,子不言即位。君弒則子何故不言即位?隱之也。”這觀點此前已經解釋過,不再贅述。《公羊傳》此處還特地強調了一下《年齡》這次不書即位是“隱子也”,即為新即位的兒子覺得悲哀。

 

《榖梁傳》的觀點如下:

 

繼弒君不言即位,正也。繼弒不言即位之為正,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終,則子不忍即位也。

 

這段觀點跟此前講述魯桓公元年即位時候,基礎沒有區別,當時的說法是“繼故不言即位,正也。繼故不言即位之為正,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終,則後輩不忍即位也。”區別只是把那次的“故”變成了此次的“弒君”,“後輩”變成了“子”。仔細揣摩,會覺得前次解讀魯桓公即位時候,《公羊傳》用“故包養一個月”字已經很客氣委婉了。

 

《左傳》是這樣解釋的:

 

元年春,不稱即位,文姜出故也。

 

《年齡》之所以沒有說魯莊公即位,是因為其母文姜此時人還在魯國之外。

 

為何文姜不在,就不克不及稱即位呢?杜預注釋《左傳》至此進一個步驟解釋說:“莊公父弒母出,故不忍行即位之禮。”魯莊公因父親被弒殺,母親又出走在外,故不忍心行即位之禮——我懂得所謂不忍,是因為即位改元是一件歡喜的工作,但在父弒母出的情況下,不適宜表達歡樂的情緒。所以《年齡》在這里沒有記錄“公即位”。但事實上這個典禮依照禮法應該還是正常舉行了,國不成一日無君,即便這位君主是小孩子,典禮舉辦之后就是名正言順的一國之主了,年夜臣們也就有了主心骨。想想魯莊公一個十二歲的小孩子,父親被人殘殺,而謀殺案背后的主謀卻是本身的母親和舅舅,這對孩子來說,心思上形成多短期包養年夜的陰影,我看到這里的時候其實蠻同情魯莊公。

 

《年齡》春季的第二條記錄,交接了一下文姜的往向,“三月,夫人孫于齊。”孫,通遜,這是個委婉的說法,真實意思是避讓、迴避。字面意思說三月文姜迴避到齊國。但按《史記·魯周公世家》的說法,此前文姜就一向在齊國沒有敢回來,我個人也是傾向于認可這一說法。但杜預在注釋到這里的時候提出一種觀點,他認為文姜在此之前是回來魯國了,不過史書沒有記載,回來也沒有到祖廟往祭告,此處是復又離開魯國前去齊國。假如是這樣,我得信服文姜臉皮厚膽子年夜,不了解她回魯國來的目標是什么?復又奔齊,則只包養一個月能懂得為回來一段時間后,發現環境對她很不友愛——這是正常,可以概況上尊敬你,因為你是先君的夫人,但可以sd包養內心深處鄙夷你,因為你謀殺親夫——于是想想還是投靠她的情哥哥齊襄公往的好,所以才有了這條記錄的出現。

 

對于此事,《左傳》的記錄是:

 

三月,夫人孫于齊。不稱姜氏,絕不為親,禮也。

 

正常情況下,《年齡》這條記錄應該是“三月,夫人姜氏孫于齊”,之所以《年齡》在這里沒有再提“姜氏”,是表現魯莊公已經跟其斷絕了母子關系,這也是合適禮法的——確實,是文姜本身有錯在先,于公于私,魯莊公跟其斷絕母子關系都是可以懂得的。

 

《榖梁傳》解讀如下:

 

甜心花園之為言,猶孫也。諱奔也。接練時,錄母之變,始人包養價格之也。不言氏姓,貶之也。人之于天也,以道授命;于人也,以言授包養網VIP命。不若于道者,天絕之也。不若于言者,人絕之也。臣子年夜授命。

 

“孫之為言,猶孫也”即“孫之為言,猶遜也”,對內諱言出走。練,指練祭,是現代親喪一周年的祭禮,又稱“小祥”。“接練時,錄母之變,始人之也”意思說,舉行練祭的時候,記錄下來母親的情況,合適人倫之道(注:因為母親該出現而未出現,孩子懷念母親也是正常)。不記錄姓氏,是表現貶斥她。對于天而言,人要通過天道接收命運的設定;對于人而言,要通過語言來接收別人的教誨。不遵照天道,老天就會拋棄你,不遵照別人的教誨,別人就會與你斷絕關系。魯莊公嚴謹地接收了天命。

 

《公羊傳》說法如下:

 

孫者何?孫猶孫也。內諱奔謂之孫。夫人固在齊矣,其言孫于齊何?念母也。正月以存君,念母以首事。夫人何故不稱姜氏?貶。曷為貶?與弒公也。其與弒公何如?夫人譖公于齊侯:“公曰:‘同非吾子,齊侯之子也。’”齊侯怒,與之飲酒。于其出焉,使令郎彭生送之。包養平台于其乘焉,搚(lā)干而殺之。念母者,所善也,則曷為于其念母焉貶?不與念母也。

 

《公羊傳》認為文姜實際上一向就是在齊國——這點與《史記·魯周公世家》分歧,與杜預的說法分歧——為何這里說“孫于齊”?是因為表現魯莊公懷念母親。“正月以存君,念母以首事”,即《年齡》這一年里記錄了“正月”,是表現魯國新君即位了;在這里記錄關于夫人的工作,是因為立刻到了魯桓公一周年的忌辰了(注:魯桓公是往年四月被謀殺的),正常情況下應該是母親牽頭來掌管周年祭禮的,所以魯莊公惦念母親。之所以《年齡》稱“夫人”,不稱“夫人姜氏”是表現貶斥的意思,貶斥她參與弒殺魯桓公。當初她對齊襄公說:“魯侯說,‘同不是我的兒子,是齊侯的兒子。’” 齊襄公因此發怒,設酒局與魯桓公飲酒,在魯桓公出門歸去的時候,讓令郎彭生送他,在扶他乘車的時候,折斷他的軀干(注:搚,是折斷意)殺逝世了魯桓公。懷念母親,是功德,但為何此處因為他懷念母親而貶他?是因為不贊許他懷念母親。

 

按此處記載,魯桓公能懷疑兒子是齊襄公的種,除非至多在魯桓公五年底六年頭文姜回過齊國,有與齊襄公重逢的機會,這樣才幹與魯桓公六年玄月丁卯魯莊公誕生婚配上——若是,也能懂得為何當初孩子誕生《榖梁傳》說了句“疑,故志之,時曰:同乎人也。”——結合此處看,感覺《榖梁傳》當時就差直說“同乎齊侯也”了,不過剛包養感情誕生的嬰兒,應該不成能看出來像誰。

 

為何《公羊傳》在這里會有“不與念母”的觀點?我覺得是因為在公羊派學者眼里,文姜的所作所為實在是不配為君婦、不配為人妻、不配為人母吧。

 

夏日,《年齡》只要一條記錄,“夏,單伯逆(送)王姬。”姬,即可以懂得為男子的意思,也可以懂得為姬姓,因為周王室剛好是姬姓。王姬,則對應的可以懂得為“王室的男子”,也可以懂得為“王室的姬姓男子”——嚴格說應該是后者。一位年夜夫單伯,迎接/送王室的公主。可是,魯莊公此時還是小孩子,並且父親往世才一年,怎么看這次迎接/送的這位王室男子,都不應該是為魯莊公娶親,所以這里引出了兩個疑問:一是單伯究竟什么成分,是送親的還是迎親的?二是王姬是要嫁給誰?

 

在引述《年齡》這條記錄的時候,《左傳》作“送”,《公羊傳》和《榖梁傳》都作“逆”。剛好是兩個相反的動作。則依照《左傳》的說法,單伯是送親使者,依照《公羊傳》和《榖梁傳包養網車馬費》的說法,單伯是迎親使者。畢竟是 “送”還是“逆”,其實挺主要,因為直接關系到對單伯成分的定義。

 

先看持“送”字說的《左傳》一派。《左傳》自己除了援用《年齡》原經時寫了一條“夏,單伯送王姬”之外,對這條記錄并沒有多做解讀,可是杜預注釋到此的時候,對于單伯的成分做了一下注解,他是這樣認為的:

 

單伯,皇帝卿也。單,采地;伯,爵也。王將嫁女于齊,既命魯為主,故單伯送女,不稱使也。王姬不稱字,以王為尊,且別于內女也。皇帝嫁女于諸侯,使同姓諸侯主之,不親昏,尊卑不敵。

 

單伯是周皇帝的卿士。周王室將公主嫁給齊襄公,所以命魯國主婚,是以單伯奉王命把公主先送到魯國(注包養俱樂部:所以《左傳》在這里援用原經時是“送王姬”),所以不稱他是使者。王姬沒有稱她的字,用“王姬”這個尊稱,以示與魯國公室的男子包養網比較區分開(注:這般前的伯姬、叔姬)。周皇帝的女兒嫁給諸侯,都是同姓諸侯主婚,皇帝不親自參與,因為皇帝和諸侯成分有尊卑之別。

 

“不親昏,尊卑不敵”,言下之意是皇帝如果親自參與送親,則下降成分了,所以先送到魯國,齊國到魯國再迎親。

 

《左傳》雖然對這條記錄沒有多做解讀,《公羊傳》和《榖梁傳》卻是都有注解,因為這兩派都是持“逆”字說,則單伯成了迎親使者,那必定就是代表魯國這邊出往迎親的——因為正常情況下,假如是別國年夜夫往王室迎親,作為魯國史書的《年齡》不會有記錄。《公羊傳》的說法是這樣的:

 

單伯者何?吾年夜夫之命乎皇帝包養甜心網者也。何故不稱使?皇帝召而使之也。逆之者何?使我主之也。曷為使我主之?皇帝嫁女乎諸侯,必使諸侯同姓者主之。諸侯嫁女于年夜夫,必使年夜夫同姓者主之。

 

單伯是接收了周皇帝正式錄用的我們魯國年夜夫。之所以《年齡》這里沒有稱他為使者(注:即《年齡》沒有記錄為“夏,公使單伯逆王姬”)是因為他是應周王之召而被調派的。這次迎接王姬是怎么回事呢?是因為想要我們魯國為王室主婚。為何需求我們魯國為王室主婚?是因為“皇帝嫁女乎諸侯,必使諸侯同姓者主之。諸侯嫁女于年夜夫,必使年夜夫同姓者主之。”周皇帝的女兒假如下嫁了,父親是不適合主婚的,因為這樣顯得女方的位置被下降了。

 

《榖梁傳》注釋如下:

 

單伯者何?吾年夜夫之命乎皇帝者也。命年夜夫,故不名也。其不言若何也?其義不成受于京師也。其義不成受于京師何也?曰:躬君弒于齊,使之主婚姻,與齊為禮,其義固不成受也。

 

單伯是受過周皇帝冊封的魯國年夜夫。《年齡》沒有提他的名,是因為遭到了皇帝的冊封,所以不記錄名(注:因為皇帝冊封的成分遠比本身的名更尊貴)。為何沒有效“如”(注:即為何《年齡》此處沒有記作“夏,單伯如京師逆王姬”)?是因為在道義上,不應該接收京師(讓主婚)的號令。為何這么說呢?因為我們的國君被齊國人所殺,而今又讓我們為其主婚,與齊國行禮,這無法接收。

 

原來這位王姬是嫁到齊國往的——只能夠是嫁給齊襄公。魯國甜心寶貝包養網認為主婚是不成以接收的,當然也能懂得了。雖然道義上不克不及接收,但沒辦法,王室的號令還得按照執行。所以懷著不情愿的心境,魯國忍辱授命。

 

《公羊傳》和《榖梁傳》,對單伯成分的解釋跟杜預觀點紛歧致,我個人是比較傾向于杜預的解釋,諸侯嫁女都有年夜夫護送,周王室嫁女兒,不成能不設定一個人來護送,單伯之所以被記錄,也是因為他是王室送親使者的成分所致。

 

《年齡》春季獨一的記錄便是此,“秋,筑王姬之館于外。”外,指的是魯國的國都之外。魯國為了招待這位王姬,特地在秋天的時候,給她建造了一處室第。《左傳》很認可這樣的做法,說:

 

秋,筑王姬之館于外。為外,禮也。

 

在國都之外為王姬另筑別館,是合適禮制的。

 

但《公羊傳》則持分歧意見:

 

何故書?譏。何譏爾?筑之,禮也;于外,非禮也。于外何故非禮?筑于外非禮也。其筑之何故禮?主王姬者,必為之改筑。主王姬者,則曷為必為之改筑?于路寢則不成,小寢則嫌,群令郎之舍則以卑矣。其道必為之改筑者也。

 

路寢,是現代皇帝﹑諸侯的正廳,這個詞我們記住,因為后面會出現好幾次。小寢,是皇帝﹑諸侯的寢宮。“小寢則嫌”,因為國君是男,王姬是女,應當避嫌。群令郎,這里特指的公室的女令郎們。

 

《公羊傳》認為《年齡》記錄此事有譏諷之意。為王姬另筑別館是合適禮制的,但把這個別館修筑在國都之外則是不合適禮制的。之所以為王姬主婚一定要為她改筑別館,是因為不成能讓她住在路寢,住在小寢則有褻瀆之嫌,住在女令郎的館舍則下降了王姬的成分(注:因王室男子的成分比諸侯男子位置高)。所以必須為她另筑別館。

 

說了半天,其實只說明了“筑之,禮也”,對于“于外,非禮也”最基礎沒解釋,所以結合后面的文字看,似乎應該為王姬在魯國國都內另筑別館就對了,筑到國都之外似乎有點不尊敬王姬的意思?

 

《榖梁傳》也作清楚釋:

 

筑,禮也。于外,非禮也。筑之為禮何也?主王姬者必自公門出。于廟則已尊,于寢則已卑包養行情。為之筑,節矣。筑之外,變之正也。筑之外,變之為正何也?仇讎之人,非所以接婚姻也;衰麻,非所以接禮帽(biàn miǎn)也。其不言齊侯之來逆何也?不使齊侯得與吾為禮也。

 

公門,是朝堂的外門。按禮制,女大生包養俱樂部為王姬主婚,出發的時候要在宗廟設席筵,等對方迎親。所以這里的廟包養金額,應該是指宗廟。但也有認為指的是朝廷。我個人是傾向于宗廟說的,類似我們明天姑娘出嫁,出門前給祖先上個噴鼻告祭一下先祖,這個流程顯然是應該在宗廟才對,所以也就能懂得為何是同姓諸侯主婚了——因為上溯幾多代,都是一個先祖。衰麻,指服喪時配在胸前的夏布,代指穿著喪服。禮帽,都是男人戴的帽子,弁是穿常服時候配的帽子,冕是穿禮服時配的帽子,與衰麻相對則此處代指穿禮服吉服。

 

這段解讀意思說,為王姬掌管婚禮必須從公門出。假如王姬的別館建在宗廟四周,就顯得位置太尊貴了(注:意思跟國君的祖先相等了),假如建在寢宮旁邊又下降了她的成分,為她另筑別館,是符合禮節的。筑在城外,屬于變通的邪道。為何這么說呢?身懷對仇敵的冤仇之人,是不克不及掌管婚姻之事的。穿著喪服是不克不及與穿著吉服的人打交道的。為何《年齡》此處沒有說齊侯來逆(注:即正常情況下,是齊襄公親自來迎親,《年齡》此處應該有“齊侯來逆王姬”這樣的記錄)?是因為不愿意讓齊侯與我們國君有禮節上的往來。

 

看了半天還是有點云山霧罩。我的懂得是,魯國因為魯莊公服喪且與齊國有弒君之仇,所以不愿意讓魯莊公與齊襄公見面,但又不克不及違抗王室的號令,所以變通了一下,在國都外另筑別館,似乎這樣的話,齊襄公迎親的時候就不用從國都里出發,不消在魯國的宗廟舉行禮儀,所以事實上這是對原有禮制的變通之道,所以才說是“非禮也”?

 

不論魯國怎樣想,總之事實上齊襄公確定是親自來迎親了。進進冬天,《年齡》一共記錄了四件事,這四件事《左傳》都未再關注。《公羊傳》和《榖梁傳》對部門做清楚讀。

 

《年齡》夏季記錄的第一件事是“冬,十月乙亥,陳侯林卒。”十月乙亥日,陳莊公林往世了。這條記錄只要《榖梁傳》說了一句:

 

諸侯日卒,正也。

 

說明就是正常的記錄罷了。

 

陳莊公往世后,即位的是他的弟弟杵臼,史稱陳宣公。

 

《年齡》夏季記錄的第二件事是“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榮叔,是王室的年夜夫。錫,通賜,皇帝賜予諸侯的爵服等賞賜稱為“錫命”。命,是命服的意思。即王室依照諸侯、公卿、年夜夫分歧的等級,賜予的相應的禮服。周莊王派榮叔來給魯桓公賜命服——有點怪啊,魯桓公的一周年都過往半年了,這時候賜命服是什么意思呢?所以《公羊傳》就解釋了一下:

 

錫者何?賜也。命者何?加我服也。其言桓公何?追命也。

 

這是追賜給已逝的魯桓公的命服——感覺應該王室變相的對魯桓公表現認可甚至有表揚的意思吧。就像我們明天對于某些做出貢獻但又往世的人,追授功勛一樣。

 

但《榖梁傳》對此就很不高興:

 

禮有授命,無來錫命。錫命非正也。生服之,逝世行之,禮也。生不服,逝世追錫之,不正甚包養俱樂部矣!

 

“禮有授命,無來錫命”意思說,依照禮制,有接收命服的,沒有來賜命服的——我懂得皇帝假如要賞賜或人命服,應該是把這個人召往賞賜,有公開表揚的意思,而不是這樣追授。正因為是追授,所以《榖梁傳》在這里認為是不正當的。“生服之,逝世行之,禮也。生不服,逝世追錫之,不正甚矣”意思說,人活著的時候服從周皇帝的號令,逝世了之后王室對他有所追賜是符合禮儀的;活著的時候,不服從周皇帝,逝世了還往追賜,長短常分歧禮儀的——之所以這樣說,應該是指魯桓公得位不正,屬于不應該被王室認可的諸侯,所以他屬于活著的時候不服從周皇帝,這種人按說王室應該誅討才對,結果周王室不但不追責,在他逝世后還追加賞賜,這簡直是胡鬧么!

 

是不是胡鬧,我覺得考慮到一來在此之前不久,魯國剛為王姬主婚包養犯法嗎,二來這追加賞賜是在魯桓公周年祭之后好久才來的,聯合起來看,王室之前應該沒有追賜魯桓公的設法的,這遲來的追賜,也許是對魯國為王姬主婚一事的答謝罷了。魯莊包養管道公身為兒子為王室主婚了,出力了,那么給他已經亡故的父親追加一份榮譽,是變相對魯莊公的感謝。

 

《年齡》夏季記錄的第三件事是“王姬歸于齊包養網推薦。”王姬終于到了齊國,完成了整個婚禮流程。《公羊傳》解釋說:

 

何故書?我主之也。

 

《年齡》之所以在此處記錄,是因為是我們魯國主婚的。

 

《榖梁傳》則圍繞“歸”解釋了一下:

 

為之中者,歸之也。

 

(魯國)作為給她主婚的人嫁了她——其實意思跟《公羊傳》一樣,還是強調魯國在這件事上的主婚人成分。

 

《年齡》夏季的第四條記錄是“齊師遷紀郱(píng)、鄑(zī)、郚(wú)。”杜預注釋說:“郱在東莞臨朐縣東南。郚在朱虛縣東南。北海都昌縣西包養網車馬費有訾城。”郱在明天的山東省臨朐縣東南。鄑在明天的山東省昌邑縣東南。郚也在明天的山東省臨朐縣東南。這幾個處所當時都是紀國的城邑。這條記錄字面意思說齊國軍隊遷走了紀國的郱、鄑、郚這幾個處所的平易近眾。但實際是說齊國占領了這些處所。《公羊傳》就是此觀點:

 

遷之者何?取之也。取之則曷為不言取之也?為襄公諱也。外取邑不書,包養違法此何故書?年夜之也。何年夜爾?自是始滅也。

 

《年齡》這里說“遷”,其實是就是攻取的意思。之所以沒有直接說攻取,是為齊襄公諱言。別的國家奪取城邑正常情況下《年齡》是不記錄的,此處之所以記錄是因為這件事影響嚴重,滅(紀國)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

包養妹

 

按《公羊傳》說法,其實齊國此時已經開始慢慢事實上吞包養價格ptt滅紀國,但這時候紀國的中包養管道心政權名義上應該還存在,理論上紀國還沒有被齊國吞并。《榖梁傳》的說法似乎也印證了這個猜測:

 

紀,國也;郱、鄑、郚,國也。或謂:遷紀于郱、鄑、郚。

 

“紀,國也”的國,是國家的意思;“郱、鄑、郚,國也”的國,是城邦、城邑的意思。紀,指的紀國。郱、鄑、郚,是紀國的城邦。也有人解釋說,《年齡》這句話是指,把紀國的平易近眾遷到了郱、sd包養鄑、郚這些處所。

 

“或謂:遷紀于郱、鄑、郚”意味著有學者懷疑《年齡》的這條記錄本來就應該是“齊師遷紀于郱、鄑、郚”才對。若是,則意味著此時紀國事實上已被齊國占領,平易近眾被疏散到郱、鄑、郚等地,紀國已經名存實亡了。

 

齊僖公未竟心愿,在兒子齊襄公手里終于獲得了質的飛躍;魯桓公曾試圖改變紀國的命運,即便到了他兒子手里,也仍然終未能改變。

 

魯莊公元年的工作,到此結束。這一年,這位兒童君主,看著殺父敵人喜氣洋洋的娶王室男子,本身還要名義上為之主婚。也看到了一向跟魯國有著姻親之緣的紀國,開始走向覆亡。本身的母親則義無反顧地拋家棄子奔向那個殺害本身父親的兇手懷抱。這一年,對這個孩子來說,太繁重了。

 

 

責任編輯:近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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